问题 | 骚扰妇女罪立案标准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制猥亵、侮辱罪的立案标准是,只要有人选用包括暴力、威胁在内的任何方法对其他人进行强制猥亵或侮辱女性,这些行为都将被视为犯罪并展开调查。
性骚扰的主要表现形式可以归纳为: 1.口头交流方式:如使用下流语言调戏对方; 2.身体接触方式:故意触碰、抚摸对方感兴趣的部位; 3.环境布置方式:比如在工作场所到处张贴淫秽图片或广告,让对方感到尴尬不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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