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立案了可以撤诉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安机关正式立案调查后,对于是否能够撤销此次诉讼,这主要取决于事件的具体性质及案情脉络。
举凡属于自诉型案件,例如涉及到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以及虐待等情况者,受害人有权依据自身权益自行决定是否撤回诉讼请求; 然而,倘若这类案件转变为由社会公正机构负责检控的公诉案件,如故意谋杀、抢劫、贪污受贿等类型,当公安部门启动调查程序之后,通常情况下受害人并不具备撤回起诉的权利,原因便在于此类案件已代表国家正式对违法犯罪的行为施行法律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自诉案件的结案方式】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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