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骚扰诽谤罪怎么立案标准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无正式设立“骚扰诽谤罪”这一专有刑事罪名。
然而,如果骚扰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关于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 至于诽谤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已经符合诽谤罪的规制标准,可以认定为犯罪。 诽谤罪的认定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四个要素: 其一,必须存在捏造不实事实的行为; 其二,捏造的事实必须得以传播; 其三,诽谤行为必须以特定人为攻击对象; 其四,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可构成犯罪。 而所谓情节严重,通常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导致受害者名誉遭受严重损害、引发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况。 至于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任意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行为,破坏社会公共秩序达到了情节恶劣的程度,那么就应当对其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总的来说,是否构成相关罪名以及是否需要立案追究刑事责任,都需要结合具体行为、所产生的危害后果、对社会的影响等多个方面的因素,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严谨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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