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人谩骂要怎么维权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受名誉侵扰时,贵为受害者的您,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权益被侵犯的诉讼,强烈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这种不恰当且伤害性的举止,恳请他们能够进行诚挚地道歉并尽可能地弥补您所受到的经济损失。
假如侵权行为已达到了犯罪范畴,甚至,即便没有达到犯罪程度,但已严重伤害到您的安宁生活,那么我们敬佩的您,完全有权利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他们严肃对待此事,依法予以追究侵权者应有的刑事责任乃至承担起严重违法的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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