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侮辱罪的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侮辱罪的成立条件,具体详情如下:
首先,从客体来看,该罪名面向的客体为他人的人格尊严以及名誉权益; 其次,就客观层面而言,本罪行表现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特征、破坏他人声誉形象,同时情节严重的行为特点。 在说明如何构成本罪之前,需要解释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指向自然人,而无单位之列; 其次,本罪在客观上要求必须实施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 再次,这种行为手法的主要途径包括暴力侮辱人身、言语侮辱、文字侮辱等多种类型; 然而,无论是哪种手法,都必须遵守公共场所公然的原则,即需要在公共视线之外进行侮辱的行为; 另外,本罪的侮辱对象也需要为特定的个人; 最后,对于构成侮辱罪来说,需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来衡量。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阐述主客观两方面因素共同影响下的本罪: 首先,从主观立场上看,本罪立足于故意伤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直接意图,以此达到其不良目的; 其次,从主体角度来看,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本罪的责任主体。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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