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名誉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名誉侵损之判定法式可作以下阐述:
1.采用暴力乃至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辱骂或者诋毁他人,从而对他人的人格尊严造成损害者,按侵犯他人名誉权论处; 2.凭空编造事实,蓄意破坏他人名誉和人格的诽谤行径,亦应视为侵犯他人名誉权; 3.在未经他人许可的情况下,私自披露他人隐私资料,或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大肆宣扬他人隐私,导致他人名誉受损的情况,仍应视作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 4.因新闻报导严重失实,导致他人名誉受损的现象,也应当按照侵犯他人名誉权来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民法典》第一千条 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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