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催债公司使用的催债手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们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存在以下任一行为者,将被处以5天以内的拘役或5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如情节较为严重的,除上述惩罚以外,还将被处以5天至10天的拘役,且可以同时执行5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发送威胁短信或以其他方式威胁到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 (二)在公共场合公然侮辱他人或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言行; (三)捏造事实来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其面临刑事追究或接受治安管理处罚; (四)对证人及他们的近亲实施威胁、侮辱、殴打或报复性的打击;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扩散性信息,严重干扰了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六)采取偷看、偷拍、窃听、散布等手段侵犯他人个人隐私权的行为。 如果催债行为涉及到了上述所列任何情况,那么它就属于违法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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