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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如何规定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
分类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侵犯人格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具体细则如下:
任何因侵权行为而受到伤害之人,均有权向侵权方追究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实际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
同时,侵权方还须停止继续实施相关侵权行为,向受害者致歉,消除因此引发的负面社会影响,恢复并维护受害者的人格尊严与声誉。
消除不良影响及恢复名誉,指的是在涉及侵犯他人姓名、肖像、名誉等重要人身权益,且导致了负面的社会评价时,有权依照法令规定责令侵权方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这些负面影响,并为受害者恢复名誉,从而尽可能地减轻受害者所遭受的伤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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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1: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