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应满足哪些条件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满足以下规定即可构成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
首先,犯罪行为的主体应当是普通大众; 其次,犯罪者在主观意识上必须具备故意的心理状态; 再次,此种犯罪行为侵害了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权利人的法律权益以及市场正常运作机制; 最后,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则是恶意捏造并广泛传播虚假信息,对他人的商业信用与商品信誉进行毁灭性的打击,使其蒙受巨大损失或者伴随着其他严重情节的恶劣行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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