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诽谤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诽谤罪,即故意捏造事实,并大肆传播虚假内容,使他人的人格和名誉受到严重损害的行为,该罪名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
2、诽谤罪所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都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利益,并且犯罪的对象必须是自然人。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若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均应视为情节严重: (1)同一诽谤信息在网络上被点击、浏览次数累计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 (2)导致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出现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 (3)在过去两年内曾因诽谤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而后再次实施诽谤行为者; (4)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4、值得注意的是,诽谤罪属于自诉性质的刑事案件,法院遵循“不告不理”的司法原则。 因此,若您认为自身遭受了他人的诽谤,需先对网络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进行证据收集,然后撰写刑事自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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