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亲人之间存在诽谤罪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诽谤罪乃是指在实际行为中恶意编造与散播某类事实,其程度已经足够破坏或降低他人的名誉价值,同时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
1.本罪行客观体现为捏造并传播某个事实上的行为,这个行为足以对他人的名誉产生损害。 首先,此等行为必须包含了无中生有的捏造过程。所谓捏造,即以毫无依据为基础、凭空虚拟出的虚假事实。捏造出来的事实,必须对于被害人的社会评价造成损害,且具备一定程度的具体内容。因为捏造事实往往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因此相较于侮辱而言,对他人名誉的损害程度更为严重。若行为人散布的是确实能够损害他人名誉的真实事实,那么便不能构成诽谤罪。 其次,此种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个人进行的。特定的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虽然在诽谤时没有明确指出被害人的姓名,但是通过其他线索能够推断出具体被害人身份的,仍然构成诽谤罪。 2.本罪行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为之,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损害他人名誉的不良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样的结果发生。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以为是真实事实而进行传播,或者将某种虚假事实进行传播但并无损害他人名誉的意图,那么就不能构成诽谤罪。 3.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当诽谤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地步,才能构成诽谤罪。情节严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手段恶劣、内容恶毒、后果严重等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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