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醉酒拿刀行凶我没有受到伤害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手持刀具进行威胁但未实际伤害至人体损害程度者,通常情况下,不被视为构成刑事犯罪。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如存在任何以下具体行径之一者,将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同时还需承担五百元以下罚款责任:
(1)撰写恐吓信件或采用其他方式威胁他人生命安全; (2)公开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其遭受刑事追责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实施威胁、侮辱、殴打或打击报复行为;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信息。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