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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当中辱骂他人怎么处理
分类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解答
律师解析:
首要之事,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侮辱他人乃是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违法犯罪行径。
其次,如若遭受谩骂,受害方可先行向加害人提出口头警示;倘若对方对此毫不在意,受害人便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指控其侵犯个人名誉权及人格尊严权,请求法庭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后,若加害人屡次对受害人实施侮辱性言论,严重干扰到受害人的正常工作与生活秩序,受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无误后,可依法对加害人采取治安处罚措施;具体的处罚标准如下:对于情节轻微者,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而对于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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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22: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