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门口被人写骂人的话触犯法律了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并非在公众场所公开以言词侮辱他人,同时并未对他人带来重大伤害,那么仅构成普通的民事违约行为,需要依据行政性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等处罚措施。
2.而若在公共场所,公开侮辱他人,并且给他人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和损失,那么这就已经触犯了刑法所规定的侮辱罪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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