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师当众辱骂学生是否犯法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教师当众辱骂学生的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违法行为。对于此类事件的处理,应根据实际情节的轻重缓急而有所区别。若情节轻微,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规,此时可通过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协调和妥善处理;然而,若情节较为严重,并导致了恶劣的后果,如对学生的人格尊严或声誉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那么便有可能构成侮辱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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