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散播谣言受到哪些处罚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散步不实谣言这一问题,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首先是民事责任方面,若散播者故意散步损害他人声誉的谣言,将被要求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向受害人诚恳道歉以及支付赔偿金等。 其次是行政责任方面,如果散布虚假的重大安全事故、流行病疫情、报警情况或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将面临五天至十天的拘留处罚,同时可能被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最后是刑事责任方面,如果散布者捏造事实进行恶意诽谤,情节严重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此外,如果散布者编造虚假的重大安全事故、流行病疫情、自然灾害、报警情况,并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广泛传播,或者明知这些信息为虚假,仍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惩罚;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诽谤罪,它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则是指编造虚假的重大安全事故、流行病疫情、自然灾害、报警情况,并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广泛传播,或者明知这些信息为虚假,仍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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