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取保候审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相关法规和程序,主要包括了以下几个关键点: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 而在检察院的司法实践中,决定是否采取该强制措施时,会全面综合考察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数罪并罚后的刑期长短、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其对于所犯罪行的认识和悔过态度等多重因素。 其次,在适用条件上,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险; 又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 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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