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经同人商用别人照片合法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未得到他人明确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网络上发布他人的照片,仅当这种行为被用作营利手段或进行人身攻击(如毁损、破坏、辱骂等)时,才能被视为对肖像权的侵犯,并因此而构成违法犯罪行为。
2.每个人都应享有的权利——肖像权。 在没有获得本人明确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人均不能将其用于商业目的或是进行摧毁、损害以及侮辱人格的攻击行为。 若有以营利为目的,在未经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利用他/她的肖像作为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用途者,应当被视为侵犯了其他人身权利的行为。 3.每位公民都应该拥有的权益——肖像权。 在没有充分征得本人同意的前提下,个人的肖像不能够被用来谋取商业利益。 4.公民对自身姓名权、肖像权、声誉权和荣誉权受到了侵犯,他们有权要求停止侵权活动,恢复自己的名望与信誉,消除造成的不良影响,并且要求对方道歉。 在此基础之上,受害人还可以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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