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人诽谤我,我能告他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人诽谤当然可以告他,可以起诉要求诽谤者为自己恢复名誉;停止诽谤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自己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果对方的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诽谤罪,被诽谤的一方可以报警追究其刑事责任。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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