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民检察院对赔偿决定怎么执行?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民检察院负责赔偿决定的执行。
给予赔偿请求人赔偿应根据刑事赔偿决定书执行。 赔偿请求人提出复议申请的,按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执行。 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由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督促原案件承办部门办理;支付赔偿金的,由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办理。 对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暂行规定》第三十条
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由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督促原案件承办部门办理;支付赔偿金的,由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办理。 《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暂行规定》第三十一条 对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负有赔偿义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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