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骚扰怎么判?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骚扰行为,即行为者实施性骚扰的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含有性的目的,而这种行为又是为被侵害人所不欢迎、不愿意、不感兴趣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如强制猥亵、侮辱罪等,立案标准根据具体的情形而定;
2、情节轻微的不构成犯罪,但要依法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3、法律没有规定有“骚扰罪”这一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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