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量保证期的规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产品质量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质量保证期的规定为:购买产品对产品的质量进行保证,若在质量保证期里,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进行担保退换或者维修。质保指产品质量要合乎标准、要有保证。实际上,质保就是产品的品质保证,是任何产品都应具备的基本属性。
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