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权责任法是否具有惩罚功能 |
分类 | 损害赔偿-产品质量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权责任法无惩罚功能,侵权责任法已经废止,现已归入民法典。以民法典中以产品责任为例,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七条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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