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的遗忘物认定有何规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中涉及到的遗忘物,特指并非出于他人意志或意愿而离开其占有区域,且其他人并未主动放弃对该物品的所有权,但由于意外原因,该物品被某个行为人所掌控或出现占有者身份不明确的情况下的财务。
例如,某人遗留在出租车内的个人物品便属于此类范畴。 在判定是否为遗忘物时,需要综合考虑物品被发现时所在的位置、脱离原所有人控制的具体时间段、以及物品的实际特性及其经济价值等诸多要素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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