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欠钱不还怎样起诉他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阁下欲向身处异地且无力偿还债务的被告发起法律诉讼,您可首选在被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立案。
倘若被告户籍所在地与其常年居住之地并不吻合,阁下同样拥有权利选择在被告长期生活及工作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启动诉讼程序。 同样地,若是原告(即阁下自身)的户籍所在地与其长年居住之地不相符的话,您亦有权选择在原告长久居住及活动居多之所在的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求。 因此,无论被告现时户籍情况如何以及阁下本人经常居住地何处,均可挑选相应地点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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