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兵役登记证有什么用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兵役登记证的作用如下:
1、如果升学了,持有兵役证可以证明适龄青年已经进行了兵役登记。 2、持有兵役证可以证明该市民依法履行了兵役登记的义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社会信用的筹码。 3、持有兵役证的人在自主创业时对于申请办理各种证件、证照、执照等方面,能够顺利接受检查、审验。 征兵的程序为: 1、兵役登记:适龄青年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 2、确定预征对象:乡镇、街道或企事业单位想县征兵办推荐适龄青年为预征对象,由县征兵办进行审核; 3、确定应征青年:由乡镇街道和县征兵办从预征对象中确定应征人员,称为应征青年; 4、初检、初审:由乡镇、街道武装部对应征青年进行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5、体格检查:由县征兵办统一组织应征青年进行体格检查; 6、政治审查:由县征兵办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兵役证办理程序: 1、通知。按照市、区兵役机关发布的兵役登记通告,街道人民武装部通知适龄公民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兵役登记。 2、办理。街道人民武装部在受理适龄公民首次兵役登记时,要检验其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对他们进行兵役法规宣传教育、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界定登记结论,收取两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当场发放兵役证;对已领取兵役证的进行验审登记。 3、收费。新办兵役证收取工本费三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一条
经初次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符合征集条件的公民,称应征公民。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的通知,按时参加体格检查等征集活动。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兵役登记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每年组织兵役登记信息核验,会同有关部门对公民兵役登记情况进行查验,确保兵役登记及时,信息准确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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