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养猪死了有补偿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农村养猪因灾害、疫情死了有一定的补偿。如,对在非洲猪瘟控制、扑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进行补助(含人工饲养的野猪),实行分级补偿。生产母猪、种猪、育肥猪100kg以上,1200元/头。育肥猪40-100kg(含),800元/头。架子猪25-40kg(含),500元/头。仔猪5(含)-25kg(含),300元/头。
法律依据: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二十一条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受灾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困难和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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