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殊侵权责任如何举证责任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特殊侵权责任,当事人应这样举证: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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