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因水灾伤亡民政局补贴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农民因自然水灾伤亡民政局补贴。民政局针对受灾群众开展灾后排查,准确把握重点对象、灾后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情况,重点保障农业绝收、畜禽死亡、房屋倒塌等受灾严重群众的基本生活,对城乡受灾孤寡老人、生活困难群众给予生活物资帮助。
法律依据: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二十一条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受灾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困难和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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