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流动人口生育登记的办理对象范围有哪一些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在异地居住30日以上的成年育龄妇女(18-49周岁)。下列人员除外:
1.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 2.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3.因婚姻迁移异地居住的人员。
法律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但是,下列人员除外: (一)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 (二)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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