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扶梯上没站稳摔倒谁的责任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扶梯上没站稳摔倒时,责任的判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事情,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首先,如果是扶梯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未正常运行,像扶梯制动失灵、部件松动等情况,而经营者又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那么经营者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就好比一辆汽车本身就有故障,而司机却没有及时发现和维修,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司机肯定是要负责任的。 其次,倘若扶梯运行正常,但是乘客自身没有站稳而摔倒了,一般情况下是由乘客自身来承担责任的。 这就如同我们在平地上走路不小心摔倒一样,主要是自己的原因。 不过,如果在扶梯旁边有明确的警示标识提醒乘客要注意安全,而乘客因为疏忽没有注意到这些标识而导致摔倒,那么经营者可能会减轻一些责任。 就好像在马路上有明显的交通标志,而司机因为疏忽没有看到而发生了事故,司机的责任可能会相对减轻一些。 最后,如果是有第三人的行为导致乘客摔倒,比如他人推搡等,那么毫无疑问,第三人应该承担责任。 就如同在拥挤的人群中,被他人推了一下而摔倒,推人的人肯定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总之,责任的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不能一概而论,必须以实际情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这样才能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在商场扶梯上没站稳摔倒受伤。争议点在于责任该如何判定,是扶梯本身问题、小朱自身疏忽还是有第三人因素导致摔倒。商场扶梯运行状态、有无警示标识及是否存在第三人推搡等情况均待查明。 案情分析: 1、若扶梯存在制动失灵等质量问题,且商场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商场作为经营者应承担相应责任。 2、若扶梯正常运行,小朱因自身未站稳摔倒,通常由小朱自行担责;若有警示标识而小朱疏忽未注意,商场责任可能减轻。 3、若有第三人推搡小朱致其摔倒,第三人需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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