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销售有毒食品罪在不明知的情况有几种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商家能够明确地证明其已充分履行了合理的审查责任,如对供应商的资格证书和食品的质量检测报告等内容进行了严谨细致的审核,并且在整个过程中并未发现任何异常状况显示该食品存在潜在的毒性风险,那么可以推测出他们是出于非故意的过失而出售了有害食品。
另一方面,假设商家在销售有毒食品的过程中,依据的是来自官方机构或者行业专家的错误的判断或者误导信息,且自身缺乏足够的知识和技能来识别这些错误信息,那么他们也有可能以“不知情”作为辩护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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