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利用虚假担保借钱怎么处理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民法典中,关于以虚假承诺借取款项之行为,其相关条款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
该等行为被视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且其本质上属虚假的意思表示,如其中牵扯到恶意串通之情形,则可能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依据第一百五十五条之规定,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起即刻失去了法律效力。 此外,依据第一百五十七条相关规定,此类行为的行为人在事后获取的财物应如数退还,无法退还者应以相应价值进行补偿; 若存在过错方,亦应对因其行为给对方带来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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