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中吃到异物应如何处理赔偿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消费者在食用过程中发现异物,其有权向相应经营者寻求赔偿,同样也可向产品的制造商提出赔偿请求。
对于此类事件,消费者除了有权利要求商家就其所购买的食品支付的款项进行赔偿之外,同时还有权要求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向其支付该食费价格的十倍或声称遭受之损失的三倍作为赔偿费用; 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仍然不足以达到一千元人民币的话,则法定赔偿金额应定为一千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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