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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身份证挂失补办后,旧的又找到了还可以使用吗?
分类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日常生活实践中,倘若证件本身并无异常问题,那么即可以进行正常的使用操作。
然而,对于包含旧证的金融服务,如在银行办理业务;酒店住宿以及公共场所上网等需求时,同样需要遵守相应标准,只要其使用期限尚未到期,通常也视为“真实有效”。
需注意的是,尽管旧证件在诸如银行、警察局等特定机构的机器识别检测环境下可能无法使用,但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要求,当办理了全新的身份证件之后,原有的身份证件在法律层面已经失去效力,并且不得再继续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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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5: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