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鉴定费一般是多少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车辆鉴定费用具体数额的问题,我们要考虑到车辆本身的价值。
关于物价鉴定费用的收取,我们按照一个名为“差额累进计费法”的方式进行,具体细节如下: 1.若评估价值在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之间的,那么对于1万元的部分,我们将收取3%;而超出1万元的部分,则收取2%的费用; 2.若评估价值在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之间的,同样分段收取,即: 1万元的部分收取3%,而从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则收取2%的费用,最后是超出10万元的部分,收取1%的费用; 3.对于价值高于20万元的标的物,我们的收费规则也是相似的。 首先,在20万元以下的部分,我们仍会按照第2点所述的方式收取; 然后,超过上述金额的部分,我们将会收取0.5%的费用。 在此,希望以上详细解释能够为您解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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