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购退货退款商家不支持已拆封怎么办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已然拆封之货物,仍须遵守七日以内无理由退货之规定,如若违反此项法规,则工商行政部门可依循《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对涉事方施加相应惩戒。
具体惩罚措施将取决于事件的轻微程度,可能涉及单次或多次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以违法所得金额的一至十倍进行罚款,若无法证明存在违法所得情形,则需处以五十万元以内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将被勒令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九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无理由退货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一)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办理退货手续,或者未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退货地址、退货联系人等有效联系信息,致使消费者无法办理退货手续; (二)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 (三)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 (四)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十五日未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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