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信人离婚子女以后会受牵连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被执行人为自然公民,在其被有限制消费措施之后,严禁进行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与工作必需的消费活动:
首先,是不能够选择乘坐飞机、高级列车的软卧铺位以及轮船二等之上的舱位; 其次,也不可前往豪华星级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再者,购买不动产或新近建设、扩建、豪华装修房屋亦在禁止之列; 另外,租用豪华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地作为办公场所也是不被允许的;还有,购买非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汽车也是不被允许的;除此之外,出国旅游、悠闲度假均不被允许; 最后,即使为子女准备高额学费的私立学校入读机会也无法获得。 同时,还不行支付高昂的保费来购买保险理财产品;更不用说还有乘坐高级动车组列车的全部座椅、其他动车组列车的头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所需的各种高额消费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孩子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直接抚养,都是父母彼此的孩子。 离婚后,父母对孩子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未满2岁的孩子以母亲直接养育为原则。2岁以上的孩子,如果父母协商抚养问题的,人民法院根据彼此的具体情况,根据对未成年孩子最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孩子八岁了,要尊重真正的意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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