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快递破损怎么处理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接受快递服务之际,请您先行对所接收的物品进行查验,确认无误后再予以签收。
如若发现物品存在任何形式的损坏现象,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拒绝签收该快递。 倘若在签收之后发现物品存在损坏状况,首先需要与寄件方进行有效沟通以了解相关情况,随后再与送货人员取得联系,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当您发现物品出现损害现象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留存相关证据,例如拍摄照片等。 这样可以为后续处理提供有力依据。 对于货物损坏的赔偿事宜,您需要与其进行积极沟通。 以下是可能的途径: 部分物品可以直接申请赔偿;如果无法修复且无法获得赔偿,则需凭借购买发票申请赔偿。 倘若货物已经无法修复或经检测后确认为质量问题,此时您还可以选择退货处理。 在以上所有努力均无果的情况下,您有权利向快递公司提出投诉,以便敦促其尽快给予合理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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