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款了又收到货犯法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予以判断。
若完成退款手续后仍被送达商品,则只需在获悉此状况后立即将所收到的商品退还,便不会触发任何违法行为。 然而,倘若选择擅自保留此商品,那么这便构成对他人利益的不当侵犯。 若涉及到的金额较大,卖家有权依法主张追回损失并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关于已完成退款且收到商品的处理方式,建议采取以下两种策略: (一)对该商品予以明确拒绝接收; (二)在未拒收但确实收到了商品的情况下,可直接与商铺取得联系,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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