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购7天无理由从哪天开始算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您询问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的起算日期问题,我们非常愿意为您解答。
该政策是从您接收商品之日起便正式启动生效。 请注意,对于网购商品来说,需要待您收到货物后方可办理退货手续,因此,若发货日期与您实际收货日期之间存在一段时差,只要尚未超过七天,就不会对您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在此,我们还想向您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以提供更具体的法律依据。 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采用网络、电视、电话或邮购方式进行销售的商家,其所售卖商品必须在消费者拿到手之后的七天之内办理退货。 感谢您的信任和关注。
法律依据: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十一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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