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费法律法规55条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明确指出,商家在经营过程中产生欺诈行为时,应依据消费者的具体需求,对其遭受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需遵循该商品或服务的售价或收费标准,按倍数增长;若补偿金额无法达到五百元人民币,则应补足至五百元人民币。
同时,如果法律对此做出了特殊规定,商家亦需依法按规定执行。 然而,当商家明明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存有质量问题却仍向消费者提供,导致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群体的生命安全或身体健康遭受严重伤害时,受害者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与第五十一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向商家提出索赔请求,不仅能获得实际损失的赔偿,还可以请求超过实际损失两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 、第五十一条 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