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有什么内容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应当符合的要求是不得含有以下内容的: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保健食品需要注意的事项 1.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禁止宣传疗效。 2.禁止宣传改善和增强性功能的作用。 3.广告上须附有明显统一的天蓝色标志,其报刊印刷品广告中的保健食品标志直径不得小于1厘米。 4.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抽检不合格的将暂停其在辖区内发布广告,经原抽检部门或上级部门再次抽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发布。 5.印刷品广告须要以工商部门审批内容发布,不得擅自修改、增加广告内容,须注明印刷品审批号。 6.保健食品已开启备案模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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