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意外涉及10级伤残怎么赔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是关于一些赔偿费用的详细说明:
1.医疗费用:涵盖实际产生的各类医疗支出,像住院费、医药费等。 在支付这些费用时,务必保留好相关票据,这是后续索赔的重要依据。 比如,每次看病的挂号单、买药的发票等都要妥善保存。 2.残疾赔偿金:依据伤残等级来计算。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若受害人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则计算年限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期限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 若因残疾无法恢复自理能力,可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二十年。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如打车费、火车票等。 5.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等具体情节,以及受害人精神损害程度等确定。 具体赔偿金额要结合实际情况计算,且要保留证据以便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因交通事故受伤,涉及多种赔偿费用争议。如医疗费用,小朱部分票据丢失;残疾赔偿金计算,小朱已过六十岁,计算年限有分歧;护理费期限确定存争议;交通费票据不全;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双方也未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医疗费用方面,小朱因未妥善保存票据,丢失部分可能难以获赔,索赔时应尽量补充证明材料。 2、残疾赔偿金计算,应按规定根据小朱年龄减少计算年限,以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关标准计算。 3、护理费期限需结合小朱恢复情况及健康状况合理确定,最长不超二十年。 4、交通费应按实际发生且有票据的计算。 5、精神损害抚慰金要综合多因素确定合理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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