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障碍的人立遗嘱有效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精神障碍的人所立遗嘱是否有效,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障碍者 这类精神障碍者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 在日常生活中,他们可能完全丧失了对周围环境的感知和理解能力,由于他们不能独立实施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他们所立的遗嘱自然是无效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障碍者 他们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 虽然在某些简单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方面是有效的,但对于立遗嘱这种复杂且具有重大法律后果的行为,通常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 三、间歇性精神障碍者 在精神正常的时候,也就是能够清晰辨认自己行为的时候,他们所立的遗嘱是有效的。 但在发病期间,由于认知和判断能力出现问题,此时所立的遗嘱则无效。 要准确确定精神障碍者所立遗嘱的效力,通常需要专业的医学鉴定。 通过专业鉴定,明确其在立遗嘱时的行为能力状态,从而为遗嘱效力的判定提供科学依据。 案情回顾: 小朱患有间歇性精神障碍,在精神正常时立下遗嘱,将部分财产分给小李。但小胡提出异议,称小朱立遗嘱时处于发病期,遗嘱应无效,双方就遗嘱效力产生争议,后经专业医学鉴定来确定小朱立遗嘱时状态。 案情分析: 1、若鉴定表明小朱立遗嘱时处于发病期,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类似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障碍者,此时他所立遗嘱无效,因其不能独立实施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2、若鉴定显示立遗嘱时小朱精神正常,能清晰辨认自己行为,那么所立遗嘱有效,间歇性精神障碍者在精神正常时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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