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交通事故抚养人生活费怎么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山东,交通事故中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有着明确的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确定抚养人范围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特定人群。 其中包括未成年人,他们在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缺乏独立生活和经济能力时,需要受害人的抚养。 还有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二、计算标准 首先,被扶养人生活费要依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来计算。 具体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执行。 对于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情况,生活费计算至十八周岁。 因为十八周岁通常被视为成年,具备一定的独立生活和经济能力。 而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一般计算二十年。 不过,如果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则减少一年;若达到七十五周岁以上,就按五年计算。 三、多个抚养人情况 当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只需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例如,父母对子女都有抚养义务,此时赔偿就按相应比例分担。 若被扶养人有数人,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能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以保障赔偿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案情回顾: 小朱在山东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其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小朱有未成年子女小李和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父母小胡、小丽。争议点在于小朱需负担的抚养人生活费该如何计算,特别是涉及多个抚养人的情况。 案情分析: 1、抚养人范围明确,小李作为未成年人,小胡、小丽作为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均在抚养人范围内。 2、计算标准上,应依据小朱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当地相关标准执行。小李生活费算至十八周岁,小胡、小丽若无其他特殊情况算二十年。 3、多个抚养人情况下,赔偿义务人只需赔偿小朱依法应负担部分,且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能超相关支出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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