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在精神病院摔骨折是谁的责任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精神病院承担着对老人的监护以及护理等职责,在其管理与服务的进程当中出现了过错,像设施方面存在着安全方面的隐患,护理人员没有尽到自身应尽的职责等情况,进而致使老人摔骨折了,那么此时精神病院就应当承担起相应的侵权责任。
例如,设施的地面过于湿滑,没有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或者护理人员在日常护理中疏忽大意,没有及时关注到老人的行动状态,这些都可能导致老人摔倒骨折的后果。 2.要是老人自身存在过错,就像因为自身的行为不够谨慎而导致摔骨折,比如说在精神状态不稳定的时候擅自进行活动等情况,那么就应该依据双方所存在的过错程度来对责任进行分担。 比如老人本身就有一定的精神疾病,容易出现冲动行为,却在未得到护理人员允许的情况下擅自离开病房去活动,而精神病院在管理上也存在一些漏洞,未能及时发现和阻止老人的这一行为,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比例。 3.在判断责任归属的时候,必须要全面地考虑老人的精神状况、精神病院的管理措施以及事发当时的具体情况等各种因素。 如果很难确切地确定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那么可以先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认真的认定和公正的裁决。 比如老人在精神病院的活动区域内摔倒骨折,法院就会详细调查老人的精神状态、当时的活动情况、精神病院的设施配备以及护理人员的工作情况等,以此来确定责任的归属和承担方式。 案情回顾: 小朱老人入住精神病院,期间不慎摔骨折。争议点在于责任归属,精神病院存在设施隐患、护理疏忽,老人自身也有精神不稳定时擅自活动情况。双方就责任分担产生分歧,协商不成后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若精神病院设施如地面湿滑且无警示标识,护理人员未关注老人行动状态,存在管理与服务过错,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2、若老人自身行为不谨慎,如未经允许擅自离开病房活动,自身存在过错,应依据双方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3、判断责任需综合多因素,难以确定时可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认定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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