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机构医疗纠纷怎么写起诉状?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医疗纠纷起诉状要写明以下内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医院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即要求被告赔偿的具体数额。 4、事实和理由,写明治疗经过及认为被告存在过错的理由。 起诉应当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