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人打骨折什么时候做伤情鉴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一个人被他人打致骨折后,得在受伤后的一段较短时间内尽快去进行伤情鉴定。
一般情况下,是在受伤后的14天之内提出申请。 不过,要是存在特殊情况,像是受伤的状况比较复杂,又或者需要进一步观察治疗等,那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之后,是可以适当地将时间往后延长的。 伤情鉴定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它能够帮助确定伤害的具体程度,给后续的法律程序提供坚实的依据。 鉴定机构会细致地根据骨折的实际情况,比如骨折的部位、类型、移位程度等,以及骨折的愈合程度等各个方面进行综合的评估,从而确定是属于轻伤、重伤还是轻微伤等不同的级别。 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在进行伤情鉴定的时候,一定要选择那些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法律效力。 并且,在整个鉴定过程中,被鉴定人应该积极配合鉴定人员的工作,如实地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信息和材料,绝不能提供虚假信息,以免影响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案情回顾: 小朱被小李打伤骨折。小朱打算进行伤情鉴定,但已过了14天,小朱认为自己受伤状况复杂,想申请延长时间。小胡(公安机关人员)表示需要审核情况。小朱选择的鉴定机构被小丽质疑没有资质,小朱坚持认为该机构有资质,小静则担心小朱提供虚假信息影响鉴定。 案情分析: 1、小朱申请延长伤情鉴定时间,若符合受伤状况复杂等特殊情况且经公安机关批准则可行,否则应按规定在14天内申请。 2、小朱选择的鉴定机构是否有资质决定鉴定结果的法律效力,若没有资质则鉴定结果可能无效。 3、小朱如果提供虚假信息,会影响鉴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应如实提供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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