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期鉴定误工费具体到天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三期鉴定当中,误工费通常是以天为单位来进行计算的。
这里的三期鉴定具体指的是误工期、护理期以及营养期的鉴定,其主要作用是明确因受伤而产生的误工、护理以及营养所需要的时间。 2.误工费的确定是基于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这两个关键因素。 其中,误工时间一般依据三期鉴定所给出的结论。 并且是以受害人因为受伤而导致实际收入减少为前提条件的,按照其减少的实际收入来计算误工费。 3.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的收入,那么就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进行计算; 倘若受害人无法举证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此时就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误工费。 这样的规定旨在尽可能公平、合理地确定受害人在受伤期间因误工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朱受伤。经三期鉴定,小朱误工期为60天。小朱无固定收入且称无法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小胡作为小朱的律师主张按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小李不同意,认为小朱应提供更多收入证据,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误工时间依三期鉴定结论。小朱误工期已确定为60天。 2、对于误工费计算,小朱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时,按规定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小胡的主张有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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